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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0882MB13063000/2022-00081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其他
发文机关: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09日
标      题: 对市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大城执字〔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9日
有 效 性: 有效

对市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大城执字〔2022〕1号

穆生华、王海娇、吴忠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市停车场(位)管理的建议》(第15号建议)收悉,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缺少非机动车停车点的建议。随着我市城市更新改造步伐的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和规划部门已经充分考虑停车泊位的合理规划和布局,并与建设同步设计、铺设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泊位,以满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需求。

  二、关于私自占用停车泊位,导致停车难问题。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将不断加强利用摆放物品、路锥等侵占停车泊位现象的治理力度,对情节严重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关于大安站私家停车泊位紧张问题。大安高铁站建设初期,规划设计和建设部门是依据大安市人口数量,车站客流量,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车流量等相关因素,对停车泊位做出合理的布局分配,兼顾了私家车、出租车、公交车各方利益。通过几年的使用情况看来,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各种车辆的停车需求,且各停车场比邻近,远的也仅一道之隔。经征求多方意见,暂不做调整,如未来人流、车流发生大的改变,必要调整时将请交管等部门或专业人员进行车位的重新设计、变更和调整。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