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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8702/2022-00087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其他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07日
标      题: 对市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2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大交发〔2022〕4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7日
有 效 性: 有效

对市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2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大交发〔2022〕46号

  杨大勇委员:

  您在市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第21号建议)收悉,交通运输局现答复如下:

  关于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近两年来我局对我市域内农村公路隐患路段的安防设施,按照相关规范和先主后次的原则依次完善,并在“十四五”期间还会继续加大道路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尽最大努力保障农村公路安全通畅。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农村地区校园、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单页,组织宣讲活动,进行安全文明出行教育,让农村地区群众树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文明参与交通,安全参与交通,加大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对公路上打场晒粮、堆放物资、随意装卸货物、占道经营、随意占道停放、货车载人、无证驾驶、酒驾等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和教育,让群众认识到违法的危害性。

  积极会同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对农村地区道路进行隐患排查。对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逐一进行排查整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完善标志标线,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不能及时设置和完善标志标线的路段,及时向当地乡镇政府报告,提出预防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强化重点路段、路口的管控力度,通过增派值守人员、加大巡逻密度等勤务模式,除患保畅,确保畅通。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大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