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公安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大公发〔2018〕23号
委员:
您们在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的提案《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区交通管理的建议》(第1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三位委员第22号提案后,我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对所提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一致认为该提案对我们今后做好城区道路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建设性意见,孟庆瑜委员在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就针对这个问题提出很好的建议,对我们交通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意义。
针对第17号提案内容的建议,我局交警大队自年初以来,紧紧围绕全市开展“双城联创”、“智慧城市”这两项核心工作,深入开展各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落实会商制度,开展联合执法
一是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市场外溢、商贩占道经营,以及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等违法违章行为,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取得突出成效。如江城西路经营农用机械的商家占道经营问题,康平街副食品大厅路段部分商贩占道经营、市场外溢,严重影响交通秩序问题。整治后,上述两路段群众反映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突出问题得到明显改观。二是与住建、教育部门正在开展对市第一中学周边临时停车泊位进行调研会商。在非机动车道上施划停车泊位,规划机动车禁行区的可行性,此项措施实施后,将极大程度缓解一中周边道路通行压力,有效解决一中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的突出问题。
二、大力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4月初以来,按照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行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我局交警大队有针对性的强化执法勤务部署,保证重点路口、路段的见警率,落实路面执勤民警查违纠章责任,重点在路面执法时及时发现行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行为,要立即纠正,提升民警管事率,查违纠章率。
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查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闯红灯、闯禁行、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借鉴上海、深圳、南京等地做法,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商请经济、市场监督等部门,推动外卖、快递等企业限期逐步淘汰在用超标车辆。
三是对摩托车要坚持“零容忍、全覆盖”。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毒驾”、无牌无证、车辆未检验、未报废、闯红灯、闯禁行、逆向行驶、不带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自4月1日至6月6日,查处摩托车酒驾35起,醉驾6起,无证驾驶30起,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等其他交通违法56起,其中刑事拘留6人,行政拘留30人。
四是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行人违法行为。我局交警大队组织执法小分队,加强违法多发路段、路口整治,严管机动车不按规定不礼让行为,对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违法行为,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方式,促使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养成良好习惯,提升文明交通意识。
三、规范城区停车管理
为了解决城区停车难和部分驾驶员不按规定停车及三轮车等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行的突出问题,我局交警大队采取下列措施加以整治。
一是科学规范,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去年底,我局交警大队聘请省内专家,对我市城区道路进行实地调研,科学规划停车泊位,并已将所规划的道路全部施划了停车泊位,有效缓解了部分道路停车难和停车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校园周边停车难的问题,我们已同住建、教育等部门进行了会商,将以一中校园周边道路为试点,在人行道上不占用盲道的情况下,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如试点成功我们将在全市推广。
二是用科技手段强化道路巡逻管控。今年年初,我局交警大队在11台巡逻警车上安装了高清4G图传设备,实时对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合理规划,保证城区道路畅通
一是聘请专家科学规划交通标线。去年年底,我局交警大队聘请省交警总队专家对城区道路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重新进行科学规划与设置和施划,总计投入近千万元,目前我市城区道路通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深化论证,研讨单行线设置的可行性。重点在提案中提及的,在城区部分道路实施车辆单向交通的建议,也是我们多年来探讨的解决城市道路拥堵的重要措施之一,但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考虑如设置单行线,首先,不能影响道路周边商家,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经营。其次,不能顾此失彼,一条道路的限行单行,不能增加周边道路的通行压力,致使其他道路的拥堵。目前,我们正准备在锦华路与康平街交汇处至锦华街与大赉街交汇处,即:市实验小学路段,实施错峰单行,并采取增派警力、4G图传车巡控频率,设置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等措施加强管理,如上述措施成功,将在市区其他有条件的道路逐步推广。
五、多策并举,继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双城联创”活动,采取“五进”(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屯)和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双微”平台、画廊、展板、条幅、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加大严重交通违法典型行为的曝光警示力度,切实起到有效的社会警示作用,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真正实现我市的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公安局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