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大教复字〔2019〕2号
张海丹等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成立大安市大型婴幼托管及早教中心的建议》(第22号提案)收悉,大安市教育局现答复如下:
“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事关儿童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按照2019年4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平稳开展工作。
1.目前我市婴幼托管及早教中心还处于起步阶段。早期教育社会需求的增长,按照《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应加强大型婴幼托管及早教中心的建设与管理。
2.教育系统将配合人才就业中心组织培训专业保育员和早教老师合格后就业上岗,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部门职责分工,教育部门负责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遵循婴幼儿发展规律,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婴幼儿早教工作尤为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0-3岁早期教育工作将会更加深入和普及。您在深入思考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建议,这些建议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采纳。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谨此再次向您表示感谢!
2019年5月15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郑洪文 1384365159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