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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90XA/2019-02243 分  类: 卫生 ; 其他
发文机关: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14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大卫字〔2019〕74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14日
有 效 性: 有效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大卫字〔2019〕74号

 

宁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变“转院难”问题的答复》(第18号提案)收悉,大安市卫生健康局现答复如下:

  “转院难”确实是卫健系统面临的一大问题,按照机构改革的职能分工,转院的政策、认定标准、审核工作现已经由市医疗保障管理局负责制定。卫健系统严格按照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的相关转诊规定来执行。为了有效缓解转院难问题,市卫健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县级医院与省级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远程会诊等已建立起医院专家资源共享。目前,市第一人医院与省人民医院、吉大一院、吉大三院建立了医疗联合体,省级医院的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坐诊,手术、查房、带教、开展疑难病症的诊断和治疗,使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接受到省级专家更好的治疗。至于我市不能及时诊断和治疗,重症患者确实需要到上级医院诊断和治疗的疾病,只要是在转诊范围内的疾病市卫健系统按照医疗保障管理局规定符合转诊的患者,都及时办理转诊手续,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杨青霞 13894645565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