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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0882759329418T/2022-00042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案
发文机关: 大安市政务服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24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大政服字〔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4日
有 效 性: 有效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大政服字〔2022〕1号

第六讨论组: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8号提案)收悉,政务服务局现答复如下:

  我市坚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为增强全市发展竞争力、加速追赶超越作出了积极努力。为我市推动“绿色转型”、打造“生态大安”、加快民营企业健康绿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在深化观念转变,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方面

  一是创新思维方式。创新服务载体,坚持从办事群众角度出发,打破传统柜台服务模式,积极利用各类手机APP、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自助服务端等形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市政务服务局开展走访企业10余次。为民营企业送政策上门,开展企业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营、招投标等方面的政策解读;开展座谈交流。面对面了解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倾听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的诉求,现场答疑解惑;制作宣传展板和公平竞争宣传手册,集中展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种传媒手段,加大政策宣传普及,增强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类市场主体对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知晓度;市税务局深入走访了28户企业。并针对企业行业和属性,全面梳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提供针对性强的政策宣讲辅导,对企业办税人员、财务人员及法人进行政策解读、办税流程、申报表填写等专题辅导,为纳税人解答疑难问题,同时,围绕减税降费各项具体内容,深入了解企业在享受相关政策措施时的需求,以及税务部门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过程中,还需要改进哪些服务举措,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共征求到各类问题建议11项,全部转给职能科室,落实解决;市人社局组织开展招聘活动。为企业制作发放《人社部门服务企业政策联系卡》90份,发动各乡镇和街道保障所,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开展政策宣传和上门服务。针对本地企业、域外企业和重点带动就业企业开展线上招聘活动,为企业发布招聘短信息12万条;市政法委和市纪委监委牵头,政法各单位分别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活动中重点结合《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进行宣讲,在民营企业及经营者涉嫌违反《清单》中所涉罪名的法律适用、立案标准、证据规格、免责免罚程序等方面进行细致讲解并向企业经营者及职工发放了《宪法》宣传单、《民法典》宣传单、《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宣传单共计400余份;市应急管理局对行业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走访调研。走访了9户部门和3个乡(镇、街),详细调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状况,并向基层及企业了解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征求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是强化公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以政策法规、业务技能为内容的学习培训工作,积极开展规范文明用语、服务礼仪和业务技能等活动,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本领,规范服务行为,打造高素质的服务队伍。

  四是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1)健全服务机制。不断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群众评议、AB岗等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提高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营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2)加强标识建设。在个窗口单位醒目位置摆放功能区分布图,明确各服务区标牌。各窗口必须摆放本窗口的《办事指南》,方便群众查阅。窗口同时提供项目申请书格式文本以及申请人需要填写的章程、合同、相关表格等示范文本。(3)完善便民设施。市政务服务局对登记自助区进行升级改造,设立自助设备5台,导服人员2名。2021年至2022年5月,已通过自助端成功申请业务办理6919笔,有效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化程度。(4)完善服务设施。各服务窗口正上方采用电子屏等方式标示对应窗口编号、当前办理顺序等,标识标牌等到位、清晰、美观。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规范设置咨询台、服务台、等候叫号系统,配置绿色通道、无障碍设施、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等候座椅、饮水机、伞架、应急物品、文明引导标识、禁烟标识等便民服务用品,配备照明、卫生洁具、消防器具等。并保证物品摆放统一、整洁、有序,确保有专人定时管理维。(5)规范业务受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科学设置办事程序,减少环节,精简材料,制定并公布详细的办事指南,规范服务标准和工作行为。共压缩办理程序76步,减少申请材料197份,减少办理时限4029天,符合要求予以受理的,要在工作时限内予以办结。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应说明政策依据并及时反馈给企业和群众。(6)提供高效服务。坚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对象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完善“一窗通办、并联审批”工作机制,确保窗口事项办理全程标准化。窗口受理申请事项时,均应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申请,要向服务对象解释清楚不予受理的原因。申请材料有错误的,允许并协助申请人当场更正。严格落实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大力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特色服务。(7)组建“零跑团”。县、乡(街)、村(社区)三级领导小组,在政务大厅、各分厅和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了“零跑团”宣传和咨询处,公布了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公示了服务范围。充分发挥“零跑团”专业服务队伍优势,在服务对象自愿委托的前提下,提供无偿帮办、代办服务,政务服务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减了65.27%,平均跑动次数0.513次,压缩办理程序286步,减少申请材料299份。有效节约办理时间和办事成本,推动群众和企业办事实现“少跑快办”。截至2022年2月,“零跑团”共提供代办服务2752次。

  二、在调整政策措施,消解营商环境的制度障碍方面

  一是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制定营商环境考评方案,通过考核,各部门都能补充短板、弥补不足,知晓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开展吉林省涉企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四项政策落实情况评估,督促指导各部门针对考评指标,逐步进行自我评价,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营商环境考核工作,确保我市在全省年度营商环境考核工作中取得好的成绩。

  二是加强涉软案件查办工作,畅通涉软案件线索沟通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协作办案机制,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联合查办涉软案件工作效率,规范投诉举报的接受、转办、处理、反馈程序,依法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022年5月末,未接到吉林营商环境智能管理平台、群众来访和电话投诉举办案件。

  三是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1)降低企业成本,持续优化我市企业开办,全面提升企业从设立到经营便利度我市企业开办已迈进“1”时代。将企业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企业单位参保登记、员工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开办事项整合为1个环节办理,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开办企业实现“零成本”。企业刻制公章费用由政府支付,税务部门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数字证书Ukey,人社部门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员工社保卡。截至目前,共受益企业143户。根据申请人要求,免费邮寄营业执照、公章、发票等,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等,全部手续线下“一窗领取”。(2)优化办电服务。大力推广“网上国网”APP,全面实行“1 + N”客户经理制、“网格化”供电服务等机制。推广小微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办电环节压减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推行高压用户接电省时、省力、省钱服务,办电环节压减为4个,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客户供电企业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22个、32个工作日以内。(3)压减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低压、10千伏及以下高压电力工程接入审批时限分别压减至5个、10个工作日以内。对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按国家规定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等方式。(4)简化水气报装手续。优化用水报装流程,办事环节压减至2个。压缩用水用气办理时限,除设计、施工及道路占掘手续外,报装即时办理。2022年底前,将供水新增、扩容改装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供气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5)全面推行“三零”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供水公司上门服务、到现场审核材料、承担供水管线设计和施工费用。推进用气报装免收费用,不收取咨询费、工本费、手续费等不提供实质服务内容的办理费用。

  四是全力保障企业金融需求。在资金方面,“一保”共为中小及民营经济担保贷款7321亿元,极大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一金”为77户企业累计办理“过桥”使用资金1.81265亿元,直接减少企业融资成本1000万元,得到省金融局通报表扬,并发函予以重点支持;“一池”办理3笔助保贷,融资1410万元,解决部分中小微企业用款需求。 

  五是打造综合政策直达平台。大安市政府网站2021年至今在政策解读栏目里转载解读市级文件18篇。其中包括财政部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随优惠政策的解读,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春节期间重点工业企业连续生产有关措施和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意见的解读,以及对于十四五规划、环境、项目、乡村旅游、促销费等政策的解读。

  三、完善高效便捷的审批模式

  一是建立行政审批目录清单。梳理行政审批目录清单905项,按照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内容,完成事项复用,并进行动态维护,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统一,各层级、各渠道发布的事项数据同源、同步更新。

  二是完成权责清单编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要求和部门“三定”规定开展权责清单的梳理工作,由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形成《市直各部门权责清单》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共梳理市直部门权责清单3513项,乡镇权责清单74项,街道权责清单30项,实现同一行政职权在省市县乡四级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是组织开展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对各部门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梳理后保留9个部门10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四是大力推行“一窗受理”服务模式。持续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依托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按照标准规范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共梳理全市“无差别”事项421项。

  五是探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跨省通办”。以政务服务高频事项为切入点,梳理编制第一批“全城通办”事项清单55项,在全市政务大厅、分厅及各级便民服务中心均可办理,进一步推动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网上办、协同办、一次办”。在政务大厅设立“一网通办”和“跨省通办”自助服务区,与黑龙江省肇源县互签“跨省通办”协议,制定具体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梳理第一批“跨省通办”事项清单66项。

  四、在推进信用建设,打造诚信公平的营商环境方面

  一是开展政策落实方面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在纠正营商政策实施中一变再变方面” 和“在纠正对进驻企业‘雁过拔毛’‘关门打狗’方面”全面开展自查,切实改进政府工作作风,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确保“开展政策落实方面问题整治”工作精准到位,取得了实效。

  二是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我市依法向“双公示”平台上传行政许可62743条,行政处罚7116条,数据总量69859条,截止目前,我市在全国383个县级市中信用监测排名位列第7位,全省第二,始终位居全国前10名之内。在全国GDP规模100-300亿元县级城市中排名第一位。遥遥领先白城市其它县市。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治理,组织召开3次信用修复培训会,对299家企业通过修复退出黑名单。强化政务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以诚信为重要内容的用人机制,推动市委组织部建立公务员信用档案,加大公务员诚信考评。推行信用承诺和分级分类监管,拟定行业标准承诺书模版20余种,签订并公示诚信经营、疫情防控等各类承诺书共3.18万份。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根据信用评级分类监管,推动税务局公布24家A级纳税人,市监局对餐饮量化分级,A级21户,B级362户,C级328户。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易+”工作,在大岗子镇开展“信易+扶贫”试点,召开现场会与12家爱心企业对接,邀请加入到爱心扶贫工作中来。在红岗子乡开展“信易+笑脸行动”,为乡村治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开展“信易批”,让信用好的群众与企业享受“容缺受理”和绿色通道,优先享受“一网、一门、一次”等便捷的审批服务。召开“信易贷”培训4次,有10613户企业注册信易贷平台,授信金额248315.4万元,大大解决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为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严格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守信者“处处守信,事事方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社会环境。推动司法机关在“信用大安”网站公示司法判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信息。每月末会与大安市最民法院对接并统计黑名单联合奖惩案例执行结果反馈(分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两种失信类型),并在第一时间将数据上传白城。按照名单请相关单位进行约谈并签订相应的信用承诺书,其中失信被执行人处罚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限制高消费处罚为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

  五、在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方面

  一是做好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按照“全面系统、深入扎实、主体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思路,通过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广泛深入的宣传贯彻活动,让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促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紧围绕“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助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主题,开展多样的宣传贯彻活动。(1)在我市政务大厅利用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采用滚动播放的方式,让前来办事的群众第一时间的了解《条例》。(2)依托我市政府网站浮窗进行宣传《条例》。(3)利用微信工作群和发动软环境监督员通过朋友圈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4)组织开展培训、宣讲、解读等活动。组织发动辖区内相关部门(单位)和软环境监督员带头学习、宣传《条例》的立法背景、意义和重大部署,准确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到全面掌握、综合运用,做好宣传贯彻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设置专人负责软环境建设相关信息的搜集、整理、编辑、上报、统计等工作。截至目前,被国家、省、市三级录取软环境建设相关信息27条。中新网采纳刊发2条,吉林电视台采纳刊发1条,中国吉林网采纳刊发10条,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采纳刊发5条,吉林日报刊发2条,吉林广播电视台3条,白城日报采纳刊发4条,通过信息报送,鼓励和激发了我市各部门,各单位软环境建设的积极性,突出工作亮点,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优化了我市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的综合反映,也是一个地区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我们应该清醒认识我市营商环境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切实找准优化提升的突破口。要想优化营商环境,必须找到痛点、堵点、难点去优化,才能实现我们的目标。所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发现问题是前提,直面问题是态度,解决问题是关键。近年来,虽然我们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作出不少尝试和努力,整体评价和社会反响逐渐向好,干部作风、行政效能有了明显提升,但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我市继续强力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创新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机制;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改革;积极探索“容缺审批”、“限时办结”、“并联审批”新模式。

  最后衷心感谢委员对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建议,希望委员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大安市营商环境的建设和发展。

  大安市政务服务局

  2022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