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汤红吉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促进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的建议》(第 5 号提案 ) 收悉,大安市农业农村局现答复如下:
一、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打造本地特色品牌
近年来,大安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以“提质增效转方式”为目标,从生产、监管两端发力,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发展的理念。我市先后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吉林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和“吉林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等多项荣誉称号。
(一)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品牌创建主体积极性。我市先后出台了《大安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大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16 出台了《大安市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制定了奖补措施。2018出台了《大安市“三品一标”奖励管理办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绿色食品基地建设、“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及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投入资金 1500 余万元。此外,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农产品品牌培育和保护工作,奖励补贴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和做出重大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对我市绿色生态农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绿色生态发展意识不断增强,全市“二品一标”快速发展。
绿色农业的发展呈现品牌认证,质量监管,生态发展和科技支撑相结合的特点。截止目前,全市“二品一标”认证总面积达 55万亩。绿色食品认证主体达到 16 家、认证产品 30 个,认证面积15 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 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基地面积 10 万亩;有机食品认证9个,面积6万亩;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3个,大安黄菇娘 1.5 万亩(划定范围 18 个乡镇 )、大安花生18 万亩 (划定范围 10个乡镇)、大安香瓜5 万亩 (划定范围 12个乡镇),总面积 24.5 万亩。
(二)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着力扶持做大特色品牌。全市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1户,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10 户,白城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有 19 户本形成棚膜瓜果和蔬菜、特色农产品 (花生、烤烟、葵花、杂杂豆)、精品畜牧业、电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为主导的农业产业体系。我市将大力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强化品牌宣传推介和市场营销,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创建与整合,打造大安大米、大安西甜瓜等地理标志产品;积极创建“大安肉鸡、绿色大米、大安肉羊”等特色品牌,全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两品一标”面积全覆盖,切实提高大安出产知名度和竞争力。到 2025 年,力争新增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 标准化生产基地 41 万亩,获得绿证企业18家、35个产品。
(三) 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提升农产品品牌质量。一是完善了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制定了农作物标准化实施细则,基本形成了“高度重视、监管有力、生产安全、消费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强“二品一标”认证,狠抓品牌建设,使品牌数量逐年增加。三是整合乡镇级食品安全办公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双安”检测资源,发挥 1+1 大于 2 的优势。提高农产品检测水平。四是建立了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五是加强农副产品产地准出、准入监管。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六是定期开展检测、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健全了市、乡镇、企业基地三级监测体系建设。七是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榜”制度,增强了基地生产农户、专业合作社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四) 扩大品牌知名度、抓好农产品市场流通。一是要抓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建设,确保农产品流通顺畅。要办好已有的专业批发零售市场,发展特色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鼓励工商企业兴办大型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积极培养扩大农村购销员队伍,扶持绿色农产品配送中心等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二是要加强网络商务平台建设,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二是要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农产品,依法保护品牌农产品,促进名牌农产品健康成长,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的整体水平。建成 1个电商服务中心、18 个乡镇物流站、182 个村级电商服务站实现 94 个贫困村全覆盖。建成 8个线下体验店,利用网络向全国销售本地农副产品。组织“二品一标”企业参加全国各类农博会、农产品交易会、绿博会等展会,为企业免费搭建平台,宣传推介绿色农产品。我市在自 2000 年以来共参加国家、吉林省白城市三级农业食品类展会 42 次,有 90 个农产品品种,171 次获得各级展会农产品名牌。
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