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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0882MB13063000/2023-08256 分  类: 政协提案 ; 通告
发文机关: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09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9日
有 效 性: 有效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沈兰洁、李科峰、明雪、伞海峰、陈志军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助力城市基层治理的建议》(第 7号提案)收悉,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答复如下:

  我市于 2021 年开展物业专项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白城市委和大安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行业的领导,紧扣物业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围绕五个方面,提出 20 条具体举措,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开创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为新时代大安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深入开展弃管小区物业专项治理,通过党建引领、社区托管联合执法、提升服务等“组合拳”,对无物业管理小区逐个攻坚截至目前,大安市城区现有住宅小区 286 个,其中:专业化物业管理 151个、业主自行管理 133 个、单位代管2个。注册物业公司40家,其中,34 家为私营物业公司,6家国有物业公司。城区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建筑面积占比 85%,无物业管理小区已实现动态“清零”目标。

  一、完善管理体系,规范服务

  按照《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三年工作计划》,结合物业治理专项工作,落实物业行业监管考评“红黑榜”制度,依据《大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大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考核标准》,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边界。结合我市实际推动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健全物业服务标准,加强宣传,全面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连同发改部门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指导街道办事处对现有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服务质量、业主满意度等条件,作为评判物业公司的一项重要指标。表现优秀,进入红榜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选物业服务企业中优先推荐。进入黑榜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招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等方面作出阳制,由此改善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问题

  二、扎实推动物业工作

  2023 年,市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物业治理专项工作将全力推动“促提升”工作任务,根据《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三年工作计划》,各街道办事处整合辖区内公安、城管、市场监督、消防救援、自然资源等执法力量,持续“街道吹哨,部门报道”的执法局面,明确职责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悬挂执法部门、街道社区投诉举报公示板,实现社区执法在你身边。目前,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进小区 14 次,拆除小区违建 106 处,恢复小区绿地 100余处,纠正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 150余起。同时,对街道物业管理人员集中进行执法业务培训 2 次,平台建设培训1次,提高了街道管理和执法人员的管理能力。全面推动物业小区管理法制化运行,落实物业管理区域行政执法清单。依据《乡镇 (街道)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引》要求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行政执法权限,对于侵害居民合法利益的行为予以严惩,规范物业行业服务行为。

  着力提高业委会(物管会 ) 组建率、物业服务覆盖率、物业行业党组织覆盖率“三率”水平,截至目前全市成立业主委员会 40个 (2021年8月1日后,共成立业主委员会 15 个,党员人数占比 63%),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127 个。指导街道对未成立组织的小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物管会,提高业委会(物管会)组建覆盖率,按照广大业主意愿对原有物业服务公司不满意,可根据《吉林省物业管理条》解聘原有物业服务企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对物业服务合同中服务内容模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不清晰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相关规范文件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充分发挥基础组织、党员带头作用,宣传发动业主根据小区物业管理需求采取“菜单式”服务模式、国有专业化服务等模式使小区物业管理逐步由业主自治向专业化物业管理过渡,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

  全力推进“红心物业”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及时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招聘党员职工或者建立联合党组织等方式加强党组织覆盖,同步推行党组织书记与企业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目前,建立物业行业党总支 1个,物业党支部 7个,业主委员会党支部 3 个,选派党建指导员 14 人,覆盖全市 28 家物业企业实施多元共治社区治理工程,在 12 个城市社区组建物业服务志愿服务队,广泛参与的小区红色治理队伍,在居民小区亮身份做表率。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 落实监管职责。一是指导各街道办事处一要对辖区所有小区进行科学划分物业范围,核准小区数量,立好住宅小区台账,实施常态监督检查,做到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心中有数;二是推动住宅小区组织成立业主大会,按照党员占多数的要求成立业主委会,暂不满足条件的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共同决定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小区建设等其他重大事项,把一些热心公益服务的,有正义感的党员和群众吸纳到业委会或物管会里。今年小区业委会、物管会成立比例达到 90%;三是强化对服务企业进行高标准评价考核,让一些不作为,只看利益、不得民心的企业,通过业主表决予以清退,将其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对外公示,制约其今后发展;四是制定住宅小区失管状态下应急管理措施,原有弃管小区要动态清零,对出现的弃管小区街道及时兜底,通过组织居民自治或向专业化管理转过渡;开展无物业服务的小区“回头看”工作,保证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不出现回流反弹;五是做好监督物业承接查验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保证广大居民利益不受侵害;六是重视执法和管理工作,各街道成立一支精兵强干的执法队伍,在装备和经费上要给予保障,做好下放执法清单内容“接得住”“执行好”工作,对违反《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七是加大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案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学法、用法意识,维护好居民自身利益,积极做好《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和贯彻工作,确保《条例》在我市宣传到位、解读到位、执行到位。

  (二) 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白城市委近期物业专项治理安排部署定期组织物业专项治理工作组成员单位召开碰头会议,加大深入一线小区调研指导力度,大力推行“吹哨报到”响应机制。按照《大安市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工作规则》《大安市物业治理联合执法进小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压实物业监管部门双重责任.形成党建引领、多方联动、群众满意的物业管理服务格局。各部门要推动行政执法进小区,街道社区要对执法部门联合进小区工作建立台账制度,城管、公安、应急、住建、消防救援、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执法部门要完养工作机制,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各街道内的物业小区进行联合执法巡查。对巡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法问题,各单位要集中会商、联合执法、快进处置,避免问题拖大拖炸,引起矛盾激化。

  (三)进一步明确执法任务。一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物业服务行业放宽准入政策从事物业服务行业不再需要办理相关资质,行业管理部门无法以服务资质限制个人成立物业服务公司从事物业服务活动。依据《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物业项目负责人报到,并在居(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参与社区治理工作。物业项目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记入物业服务信用档案等方式子以约束; 二是强化物业行业队伍建设,行业指导监管部门,强化专业人员配备,指导街道办事处、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信用管理体系;依据《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街道、乡镇权责清单》街道赋予权限要求,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体制,要把物业管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统筹推进,依据《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街道的主体责任和社区的具体职责建立健全专职专班,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物业管理人员能力和业务素质水平;明确量化考核指标,阶段目标。

  (四) 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1.下大力度整治小区“脏乱差”现象。指导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企业落实服务质量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服务合同,提升物业服质量,下大力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

  2.着力解决居民“急难愁盼”事项。督促物业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服务观念,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不断提升物业企业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3.持续破解物业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难问题。扎实推进物业党建工作。落实“红心物业”示范项目建设,要加大工作力度推进住宅小区实行“红心物业”治理模式和物业企业建立党组织,依托物业行业党组织,确保党建引领物业治理走深走实。

  4.街道社区指导居民小区及时成立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建立以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企业等多方协商共治的方式,共同出谋划策,加大物业宣传的同时,广泛征求居民意愿采取“先偿后买”、居民代表自选物业等多种形式逐步引入物业专业化服务,提高小区的管理水平。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