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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

理事会主任、党组书记: 

监事会主任:            

理事会副主任:宋俊民 

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人员编制

  根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编制总量,大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财务科
  (三)人事科
  (四)业务科
  (五)招商科
  (六)项目办
  (七)安全保卫科
  内设机构职责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自行分解。
  (一)负责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性、系列化服务,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引导农民进入市场,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二)负责理顺基层供销社的组织管理体制,逐步使其成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公共服务平台;  
  (三)负责监督社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政策情况;    
  (四)负责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权益; 
  (五)承担推动合作经济组织在生产、加工、流通等多方面的合作与支持,维护合法权益,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六)承担提供信息、技术、宣传、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七)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职能,落实国家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和措施。

  根据职责任务,核定大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名。编制比例结构:行政管理岗位编制21名,工勤人员岗位编制2名。新进工勤人员采取员额经费方式自行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