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工作,协助对城市和重点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检查。
(二)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加固改造、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协助做好人民防空指挥工作。
(三)负责我市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人防通信警报、信息网络建设。
(四)负责组织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工作。
(五)参与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及疏散体系建设。
(六)参与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勘察、定点及建设与维护。
(七)配合编制我市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协助对人防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战时根据人防指挥机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传递和发放防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组织人口与战备物资的疏散和掩蔽。
(九)配合组织群众防空、城市防卫和要地防空作战,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