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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

  主 任:林 琳

  副主任:崔德富

 

  

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人员编制

  根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编制总量,大安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二)招商科
  (三)项目科
  (四)经合科
  内设机构职责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自行分解。
  (一)拟定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工作计划,落实招商引资项目指标任务,综合招商引资情况。
  (二)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投资方向,收集重点项目信息,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项目对接,做好项目收集储备。
  (三)负责重点项目信息整理、汇集、传递、上报和反馈工作,建立重点项目和人际关系储备库。协助项目单位做好前期工作,对重点项目终审前的全过程实行跟踪服务,搞好项目包装和推介,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大安项目和资金的支持。
  (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络,定期向域外金融机构、企业和投资者等社会各界发布域内项目信息,充分利用信息交换平台进行网上项目发布和招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项目发布会、洽谈会,以项目为媒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五)负责全市预建重点项目的谋划包装,协助招商企业做好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评估和论证工作,负责新建项目的实施,及时调度和掌握项目开发进度,做好项目的管理。
  (六)加强重点项目服务,对域内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协调、跟踪、调度和检查,组织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行政管理岗位编制2名,专业技术岗位编制10名,工勤人员岗位1名。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