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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03日    星期二

班子成员

  局  长:王振辉

  副局长:王国祥  王韵飞

  纪检组长:王则浩

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人员编制

  (一)综合科

  负责拟订局工作制度,负责文电运转、印章与文秘档案管理、会议组织、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与考核,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福利、保险等管理;督察督办日常政务,负责政务公开与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负责落实战略物资储备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战略物资(含能源)储备的收储、轮换,落实物资储备动用指令。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信息化建设。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粮指导检查。指导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指导农户安全储粮。负责仓储设施基建投资统计;协调落实国家最低收购价等粮食购销政策。承担粮食检测预警工作,牵头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依法组织案件查处。组织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实施“吉林大米”品牌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粮食产业化及粮食科技进度工作。负责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及相关统计。积极实施粮食优质工程。负责粮食企业技术交流与合作;

  保障全市粮油市场供应,指导粮油市场及粮油供应网络建设,负责组织开展粮食产销协作和对口合作;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落实食盐专营法规。

  (三)招商科

  负责我市重大对外招商活动、推广对外招商项目;负责落实招商引资指标任务,综合招商引资情况;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整理、汇集、传递、上报和反馈工作,建立项目和人际关系储备库;负责有关项目筛选、督办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初审、上报、外资界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市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四)商贸科

  负责贯彻国家相关政策,组织推广行业标准,推进流通标准化;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涉及外贸企业的各项政策;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自营进出口权,扩大我市进出口贸易;分解落实省、市下达的年度贸易进出口指标,加强重点进出口企业的定期调度联系和服务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市场开发和交流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活动。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承担商务和粮食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销售、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按有关规定,负责对拍卖和租赁流通业、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加油站和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对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的企业进行初步审查,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能源消费品的统计分析;负责粮食流通经营许可证、自营进出口权企业备案、二手车经营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登记备案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申报等事项的行政审批管理工作。

  (六)电子商务科

  负责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一)贯彻实施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

  (二)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三)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四)贯彻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规划初审。

  (六)贯彻落实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管理,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

  (七)贯彻落实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

  (八)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九)承担商贸及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各领域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市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运作、申办设立程序和后续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国外、省外来我市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省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四)管理全市粮食和食盐等储备。监测粮食和储备物资供求变化。落实市军粮供应服务保障和应急口粮保障工作。组织协调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十五)根据省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统计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推动粮食品牌建设,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开展产销协作和对口合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八)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市发展和改革局制定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报市政府审批。市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按照市政府的动员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政府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