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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

  局 长:彭丽辉

  副局长:孙凤杰

  副局长:于彦忠

  副局长:刘晓丹

  专职督学:郑洪文

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人员编制

  (一)人事科
  负责全市中小学师资队伍管理、人事调配、工资福利、评聘晋级、考核奖惩、师培干训、离退休干部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根据国家关于教育事业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教育事业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认证、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教育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二)计财科
  负责教育系统财务计划、管理、统计、审计、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筹措教育经费,管理教育资产装备。
  (三)中教科
  负责中学阶段教育教学管理,推动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负责中学学籍的审查与管理;控辍保学工作;负责中学教育教学检查、指导和评估工作;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农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及农村实用技术普及、推广和实验工作;具体负责职业教育中心的管理;负责语言文字工作。
  (四)小教科
  综合管理小学阶段教育教学工作,具体负责教育教学检查、指导和评估工作,推动普及义务教育的实施;指导开展珠心算教育工作;负责小学学籍审查和管理;指导特殊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少数民族教育。
  (五)体卫艺学前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体育工作、卫生工作、艺术工作和幼儿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学校文体活动的开展;负责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和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工作。
  机关党组织。综合协调局机关内外和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文书档案、材料打印、安全保卫、保密、文字综合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老干部、群团及日常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重要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研究教育理论。

  (二)研究、制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

  (四)统筹规划、部署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同外部的关系。

  (五)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原则。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执行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学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统筹规划,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工作、美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八)组织实施成人自学考试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九)管理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学会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全市中小学校、职教中心和教育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

  (十)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承担市委教育工作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的要求等。

  (十一)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含负责教育工委工作的副局长1名),专职督学1名(副科长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含机关党组专职副书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