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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企业人才‘安’家”方式及程序

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25-01-23 收藏

  一、回引方式
  (一)创办企业。鼓励通过投资、技术入股等形式创办科技型企业,并作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和最大自然人股东。
  (二)全职工作。回我市企业全职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并将人事、社保等关系转到大安市。
  (三)柔性合作。在不改变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合作引进、退休特聘等多种形式,为我市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回引程序
  (一)发布政策。通过人才“安”家线上和线下服务平台发布我市人才回引相关政策。
  (二)个人申请。申请回引人员在人才“安”家线上或线下服务平台提交《企业人才“安”家申请书》,并提供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联系对接。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主动联系对接,征求人才意愿。创办企业的,根据其项目规模、产业类别,由开发区、工信、重点项目等部门与其对接,洽谈相关事宜;全职工作的,由开发区、工信等部门根据其专业特长、从业经历,推荐到对口企业应聘;柔性合作的,有关部门根据其专业领域、合作意向,推荐与相关单位或企业对接,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合作引进、退休特聘等形式开展合作。
  (四)跟踪服务。人才回引后,有关部门按照《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文件精神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主动为人才提供服务,对重点人才项目安排专人“一对一”、全过程服务,协助办理项目申报等事项,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