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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论证大安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的公告

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24-05-23 收藏

  为加快推进大安市县域商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县域商业建设对乡村振兴的作用,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2024〕1号)精神,结合大安市实际,公开论证大安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乡(镇)集贸市场承建单位。现将公开论证大安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乡(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及建设标准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 改造乡(镇)集贸市场。在人口多、消费市场潜力大等具备条件的乡(镇)可改造1-2个集贸市场,全市范围计划建设7个乡(镇)集贸市场。
  (1)支持内容。主要补助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集贸市场辅助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对食品、服装、日用品、农资等销售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交易提供便利。乡(镇)集贸市场应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应达到相应标准。
  (2)补助资金。每个乡(镇)集贸市场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对市场主体缺位、乡(镇)急需改造的,市政府可补助乡(镇)政府按照公益性市场标准进行改造,但补助额度或比例不变。计划安排资金350万元。
  (3)建设时限。2024年6月-2024年12月。
  二、论证材料(一式三份)
  1.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施工图;
  3.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效果图;
  4.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工程量清单。
  三、论证程序
  (一)论证公告发布。本次论证公告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栏发布。
  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9时00分。申报材料递交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融合中心三楼301会议室。
  (二)论证。大安市商务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项目论证工作,出具论证结果。
  (三)公示。大安市商务局根据项目论证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果公示。
  (四)费用。本次论证费用为项目总投资额的1.5%,待论证公示后由承接单位承担,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提出资金安排方案,预拨付部分资金,待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奖补资金。
  四、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遴选人信息
  名称:大安市商务局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育才西路12号
  项目联系人:李妺
  联系方式:1584363997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百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电商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曹舒萍
  联系方式:1323445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