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14-12-26 收藏
大安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2014年12月25日大安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秦国宝同志为市政府副市长;
于永祥同志为市卫计局局长;
徐晶辉同志为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志国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
袁德柱同志为市环保局局长。
任 命:
程 博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华树庆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化龙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孙志峰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伟光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欣立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洪涛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建军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姜静华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桂晶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孙 娟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万海军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 伟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葛 勇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马 春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接受:
先仕训同志辞去大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单景新同志辞去大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王敬东同志辞去大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
于永祥同志的市卫生局局长职务;
徐晶辉同志的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张志国同志的市环保局局长职务;
袁德柱同志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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