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16-07-22 收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县道十花道至达日嘎(偏脸子)县界至达日嘎段、县道洮南至舍力公路工程、县道太山至胡力吐至牛心套保段、县道安广至舍力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别以“大发改交运字[2016]167号、170号、150号、1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暨招标人为大安市村村通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部分省补贴部分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大安市县道共四条路线,划分为三个标段:
(1)SJ01标段:大安市县道十花道至达日嘎(偏脸子)县界至达日嘎段,路线全长约39.15km,县道洮南至舍力公路工程,路线全长约16.48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40km/h,路基宽度采用8.5米,路面宽度采用7.0米。
(2)SJ02标段:县道太山至胡力吐至牛心套保段,路线全长约61.94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8.5米,路面宽度为7.0米。
(3)SJ03标段:县道安广至舍力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约49.06公里。采用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的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为6.5米。
2.2 勘察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及预算应在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
2.3 招标范围:包括全线的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及筑路材料等]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图预算等;按施工标段编制预算、清单及施工技术规范等;勘察设计阶段发生的相关专项评估和审查;设计变更、后续服务等;标准化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累计不少于50km三级(含)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应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大安市县道十花道至达日嘎(偏脸子)县界至达日嘎段、县道洮南至舍力公路工程、县道太山至胡力吐至牛心套保段、县道安广至舍力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规模:大安市县道共四条路线,划分为三个标段:
(1)SJ01标段:大安市县道十花道至达日嘎(偏脸子)县界至达日嘎段,路线全长约39.15km,县道洮南至舍力公路工程,路线全长约16.48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40km/h,路基宽度采用8.5米,路面宽度采用7.0米。
(2)SJ02标段:县道太山至胡力吐至牛心套保段,路线全长约61.94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8.5米,路面宽度为7.0米。
(3)SJ03标段:县道安广至舍力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约49.06公里。采用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的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为6.5米。
1.2 勘察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及预算应在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
1.3 招标范围:包括全线的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及筑路材料等]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图预算等;按施工标段编制预算、清单及施工技术规范等;勘察设计阶段发生的相关专项评估和审查;设计变更、后续服务等;标准化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服务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累计不少于50km三级(含)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2.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应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Ⅰ进行评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只能有一个公司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2.5 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
|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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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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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J01-S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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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含)以上勘察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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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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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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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J01-S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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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累计不少于50km三级(含)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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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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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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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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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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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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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J01-S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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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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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公路勘察设计经验5年以上,并担任项目负责人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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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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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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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公路勘察设计经验5年以上,并担任设计负责人3年以上。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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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勘察负责人
|
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公路勘察设计经验5年以上,并担任勘察负责人2年以上。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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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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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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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最低资历
|
最低人数
|
| SJ01-S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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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代表
|
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公路勘察设计经验5年以上,并担任设计代表2年以上,从事过与本次招标类似等级公路勘察设计工作。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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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项负责人
|
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公路勘察设计经验5年以上,并担任分项负责人2年以上,从事过与本次招标类似等级公路勘察设计工作。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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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算编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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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公路设计预算编制经验5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证(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部乙级公路造价工程师)2年以上,从事过与本次招标类似等级公路勘察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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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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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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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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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J01-S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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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被责令停业;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吉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吉林省建设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财务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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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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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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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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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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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
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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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提供了工商查档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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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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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
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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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6)投标人未提出分包计划;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0)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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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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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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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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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
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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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45分):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15 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6 分
c.投标人的信誉 14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45分):
d.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 分
e.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20 分
f.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g.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5分
h.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 分
若投标人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相同时,则“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得分高的优先;如“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得分仍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名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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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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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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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4)投标人没有提交选择性报价;
(5)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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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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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
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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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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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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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
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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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10 分
i.投标价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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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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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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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按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排名顺序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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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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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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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不多于 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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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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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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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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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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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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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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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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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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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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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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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及以上
等级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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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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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最低资格条件得9.0分。超过部分: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每5km加1.0分,最多加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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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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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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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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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与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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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
满足最低资格条件得6.0分, 视项目负责人职称、经历、能力和水平加分,最高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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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与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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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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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最低资格条件得6.0分, 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职称、经历、能力和水平加分,最高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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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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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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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
|
信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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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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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最低资格条件得9.0分, 履约信誉较好得12.0分,履约信誉好得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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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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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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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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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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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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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基本正确得3.0分,理解深刻、认识全面的加分,最高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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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招标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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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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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基本正确、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得3.0分,思路清晰、符合实际情况且有独到见解的加分,最高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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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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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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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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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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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基本准确得6.0分,非常准确且认识全面的加分,最高加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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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采取的对策措施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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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采取的对策措施基本准确得6.0分,非常准确且措施先进、可行的加分,最高加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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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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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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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工作量估算基本准确、计划安排基本可行得3.0分,勘察设计工作量估算准确、计划安排合理加分,最高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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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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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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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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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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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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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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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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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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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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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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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的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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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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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的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3.0分,措施可行并能保证勘察设计质量及进度的加分,最高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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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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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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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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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3.0分,可行且提出了具体的人员、设备安排,保证措施有力的加分,最高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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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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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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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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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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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且在投标控制价上限90%(含90%)至100%(含100%)范围内的投标价(修正后)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若该前三名投标人的投标价(修正后)均未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范围,则取投标控制价上限作为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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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10分;
E1 :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1.0分;E2: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5分。
投标价得分最低得分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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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 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 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编写评标报告。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 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 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按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 公开时间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时间至2016年8月1日24时00分结束。
5.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大安市村村通工程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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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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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大安市长白路长白南街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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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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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马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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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0436-52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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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431-8615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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