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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两家子镇农村公路两家子至同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16-08-02 收藏

1.招标条件

大安市两家子镇农村公路两家子至同建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安市村村通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现对上述工程施工实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金来源为省补贴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道路总长度13.565公里,共划分1个标段,即01标段,公路技术等级为三级。

01标段工程内容包括:殿生村至轻纺屯(2.5km)、同胜村至汇战路(4.16km)、同合路至同建村(3.44km)、同顺村至三合屯(3.465km),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路面宽6.5米,25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7.5cm厚沥青混凝土面层。

2.2 预计工期:6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826日,计划交工日期:2016103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5年内累计完成过类似规模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附在投标文件中。对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4. 最低资格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0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资金信用[1]投标人的经审计的2014财务会计报告中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为本项目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之和必须达到如下标准:

01标段:50万元

银行信贷证明必须在地(市)级或以上级别的信誉良好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开具。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累计完成过下列在201111日之后交工的工程)

01

5年内累计完成过类似规模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01

1、没有被责令停业;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吉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吉林省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财务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4、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6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01标段: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1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2具有相关部门颁发有效的B《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2,担任过公路工程项目经理2,并作为项目经理从事过公路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项目总工

1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2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2,担任过公路工程项目总工2,并作为项目总工从事过公路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款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开标时现场计算并宣布的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招标评标程序简介如下:

1)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1项~第5.2.3项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4项~第5.2.6项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文件进行开标。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时,标段内投标人数量超过三名时,评标委员会可只对评标价得分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前三名出现否决投标情况,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价得分排序依次补足为三名投标人后继续进行评审。

2.1.1  2.1.3

第一个信封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九合同用款估算表除外)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投标人所提交的标段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的标段一致。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应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若采用转账支票,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且分包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685号)的规定

(8)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的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人不存在违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2款要求的行为。

 

 

 

第二个信封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按否决投标处理

a.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公章;

b.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报价;

c.投标函填报了多个投标总报价;

d.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有明显错误;

e.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值;

f.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九合同用款估算表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4)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5)投标人不得提交调价函。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2.1.2

第一个信封

资格

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公司出资情况工商查档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价:100

其他因素分值均为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4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4

2.2.4(1)

施工组织

设计

0

2.2.4(2)

项目管理

机构

0

2.2.4(3)

评标价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4

2.2.4(4)

其他因素

0

3.4.1

推荐

中标候选人

将开标现场确定的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某一标段有多名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相同的情况,其排序规则为:

a.若上述评价结果一致的,则投标人评标价低的排序在先;

b.若评标价相等,则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年度(2014年度)的财务能力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高的排序在先。

c.2014年度财务能力流动资金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排名顺序。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6.公开时间

本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时间至20168112359结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安市村村通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安市交通运输局(原港务局办公楼)

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999号光谷大厦5

联系人: 翟智

联系人: 李多

电话: 18943827555

电话:0431-89271988

 

 

 

 

201681



[1]投标人经审计的2014财务报告中的流动资金不低于本表中要求,不强制开具银行信贷证明。银行信贷证明的证明时效必须满足预计工期同时由出具该证明的银行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该银行的法人公章。银行信贷证明必须在地(市)级或以上级别的信誉良好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