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18-07-27 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大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大安市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8〕6号)和《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全市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和公布第三批“只跑一次”事项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32号)要求,大安市梳理出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1600项(其中行政许可318项,其他行政职权858项,公共服务事项424项),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公布的第三批88个部门单位群众和企业“只跑一次”办事事项1406项,公布率达87.9%,超出了省政府8月份公布率达到80%的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只跑一次”事项,确保“只跑一次”改革扎实推进。
附件:大安市第三批(含第一、二批)群众和企业“只跑一次”办事事项清单
大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