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19-06-03 收藏
当地承办金融机构(大安农商银行)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资金需求的、5万元以下(含5万元)期限3年以内的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
贷款对象
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有一定还款能力且遵纪守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贷款条件
1、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且具有完全劳动能力;
2、有贷款意愿,有经营项目、并具备一定的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有致富的愿望,有发展潜力;
3、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
4、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5、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至65周岁(含6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6、贷款用途正当、合理;
7、获得扶贫部门和贷款银行的信用评级。
贷款额度
5万元以下(含5万元),根据贫困户经营项目的资金需求缺口和还款能力合理确定。
贷款期限及利率
1个月(含1个月)-36个月(含36个月),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生产经营周期确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由财政和扶贫部门贴息。
担保方式
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可采取无担保无抵押方式授信。
想贷款,您可以咨询市扶贫办和农商行等信贷部门。
大安市金融办、扶贫办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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