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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19-06-03 收藏

  当地承办金融机构(大安农商银行)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资金需求的、5万元以下(含5万元)期限3年以内的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

  贷款对象 

  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有一定还款能力且遵纪守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贷款条件 

  1、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且具有完全劳动能力; 

  2、有贷款意愿,有经营项目、并具备一定的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有致富的愿望,有发展潜力; 

  3、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 

  4、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5、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至65周岁(含6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6、贷款用途正当、合理; 

  7、获得扶贫部门和贷款银行的信用评级。 

  贷款额度 

  5万元以下(含5万元),根据贫困户经营项目的资金需求缺口和还款能力合理确定。 

  贷款期限及利率 

  1个月(含1个月)-36个月(含36个月),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生产经营周期确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由财政和扶贫部门贴息。 

  担保方式 

  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可采取无担保无抵押方式授信。 

  想贷款,您可以咨询市扶贫办和农商行等信贷部门。 

  大安市金融办、扶贫办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