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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

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23-03-16 收藏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动力活力,根据白城市有关营商环境的部署,为各种市场主体投资行业营造平稳、公道、通明、可预期得良好环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重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安市各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本部门效能目标考核。持续推进思想破冰,扛实责任担当,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密切协调配合,加力提效推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先行示范积累改革经验。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协调指导,推进解决跨层级、跨部门问题,为基层创新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宣传培训。大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作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发布统一平台,统筹发布全市营商环境政策。集中广泛宣传,切实加强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组织动员协会商会、金融服务等机构广泛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树立“人人都是监督员”服务意识。
  (三)强化法治保障。全面实施《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大安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开展条例普法教育系列活动,全面开展存量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各部门要健全投诉举报、分类处置、反馈回访、协同管理等运行机制,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配套制度。
  二、标准体系
  对标对表世界银行和国家考核评价体系,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要求,重点围绕开办企业、获得信贷、政务服务等18个一级指标,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满意度、政务服务便利度等34个二级指标的提升工作,进一步明确营商环境建设的标准体系,找准大安营商环境指标提升的薄弱环节和工作难点,精准施策,集中发力,争创一流,加快打造全市体制最顺、政策最好、审批最少、手续最简、成本最低、服务最优、效率最高的营商环境,真正实现“零跑服务、一章通办”目标。(责任部门:市直相关部门)
  三、具体措施
  (一)打造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单位按需在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库中规范复用政务服务事项。2023年10月底前,履行程序,上报市政府批准,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落实应用“e窗通”系统,做到审批电子化,无纸化。在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一件事一次办”窗口,推进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业务实现“跨省通办”,做好“多测合一”系统保障及政策推广工作。加快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支撑能力。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建成全市政务外网安全监测体系,打造安全可靠网络环境。2023年底前,不断扩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满足各类政务类业务系统应用需要。提升政务信息资源归集共享开放能力,积极推进政务数据供需对接工作,督促各部门供、需数据应开尽开。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梳理、归集、汇总全市电子证照及电子印章信息,建立全市统一的检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及时进行动态补充调整,确保2023年底前实现改革“全覆盖”。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方式。通过在企业办事窗口等重要位置公布12342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加速解决营商环境问题,及时向企业进行反馈问题的办理情况,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局,市直相关部门)
  (二)打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工程
  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保障体系。积极推动涉及营商环境评估工作,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重点取消和调整地方规范性文件中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着力形成包容审慎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持续优化权威高效的公正司法体系。实行公安机关“六项承诺”。开展涉企行政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纠正行政机关涉企行政违法行为,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提质增效。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健全完善合规改革制度,推进合规案件办理,强化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适用,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完善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工作机制。积极打造共享共建的法律服务体系。构建法治宣传融媒体平台。大力开展涉企政策宣传解读,推广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成功范例。拓展普惠式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成立“法治体检中心”,推动形成优势互补、有机聚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新格局。(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直相关部门)
  (三)打造利企惠企市场环境建设工程
  建设统一开放的市场准入准营环境,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深化企业开办“网上办、一日办、免费办”,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开办“一网通办”。扩大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完善容错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再次申请简易注销,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强化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制度保障。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对待。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政策制定机关约谈制度,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发挥公平竞争审查作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制度,定期开展文件抽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对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的支持。强化货场等货运领域收费监管,推进运输运载工具和相关单证标准化。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指引,引导银行机构对普惠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升资本市场融资能力。抓住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机遇,推动更多企业上市。(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直相关部门)
  (四)打造保障有力要素环境建设工程
  优化土地保障方式,持续稳定电力供给,提高人才和用工保障水平,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增强技术要素保障能力,推进数字化助企赋能,加大减税降费支持力度,完善项目全流程服务保障机制。项深化人力资源市场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发挥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作用,开展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介等活动,2023年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不少于300人。保护劳动者在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网络招聘等新业态用工中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求职者个人信息等行为。引导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入驻“信易贷”平台,共享平台数据信息、产品和客户资源,提升信用贷款规模和质量。发挥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作用,引导和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直相关部门)
  (五)开展深化作风整治优化营商环境行动
  开展“服务企业大调研”活动。支持帮助企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统筹整合资源,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作为全市各级宣传工作重点任务,稳妥处置负面舆情,全面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良好风气。加大惠企政策落实力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及时将各类惠企政策梳理汇总形成简洁明了的惠企政策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上与政策原文同时公布,实现惠企政策“一网通查”。建立完善“纪企直通”机制。选取有代表性的规上企业、限上商贸企业、小微企业等设置30个廉情监测站,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按照“两集中、六到位”要求,推动事项从机关向政务大厅和服务窗口集中,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开办服务,开展“局长走流程亲自办”活动,认真查找问题症结,推动流程精简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完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用水、电、气、暖优先保障清单。优化项目用地保障。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配置与存量土地处置挂钩、用地审批与项目挂钩,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各部门各单位年底前都要形成总结报告,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市纪委监委相关联系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单位部门整改到位。(责任部门:市纪委监委、市营商环境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