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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25-03-19 收藏

  为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各类用地的供应比例,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土地配置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以坚持多规合一、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土地市场配置为原则,结合大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我市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1290.46公顷。其中工矿用地254.91公顷,占总量19.75%;仓储用地31.22公顷,占总量2.42%;商服用地12.83公顷,占总量0.99%;住宅用地25.65公顷,占总量1.9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99公顷,占总量0.31%;公用设施项目用地2.06公顷,占总量0.16%;交通运输用地159.20公顷,占总量12.34%;水利设施用地800.60公顷, 占总量62.04%。
  2、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2025年度本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5.65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25.65公顷(商品住宅用地25.65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0公顷。详见附表。
  二、供应导向
  1、保障重点民生重大项目用地供应。保障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项目用地的土地供应;保障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供应;保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供应。
  2、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优化保障性住宅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根据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差别化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严格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供应。
  三、保障措施
  1、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保计划执行。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发改、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政策协调、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等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定期研究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符合用地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
  2、积极强化服务措施,保证供地效率。供地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重大项目、重点民生项目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3、完善供地监督机制,加强供地管理。在土地供应过程中,自然资源、发改、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要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及时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或规定时间动工开发建设,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4、建立健全供地计划动态评价管理机制。在供地计划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实行供地计划情况动态评价机制,及时发现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计划实施的具体措施。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计划而需要调整的,按照计划编制程序进行调整,调整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大安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