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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事业单位职称联合评审面试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25-07-14 收藏

  全市各事业单位、相关人员: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做好全省2025年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畅通人才发展晋升通道,保障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结合部分事业单位自主评审存在困难的实际,经主管部门申请,决定由大安市人社局组织开展联合评审,现将面试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人员范围
  答辩时间:2025年7月19日(周六)
  答辩人员范围:已由主管部门或单位向大安市人社局提交联合申请,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答辩地点
  大安市实验小学校
  三、答辩需要的证件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须携带公安部门申领的临时身份证)及面试答辩通知书。
  四、答辩方式
  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答辩人员自述不超过2分钟(可脱稿,也可持稿),专家将结合申报材料和自述内容向答辩人员提问,问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答辩评审纪律要求,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及面试答辩通知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详见附件),答辩顺序将现场公布。凡参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不得进入评审现场,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三)自述和问答过程中严禁透露本人姓名、单位及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其他信息,报答辩序号后开始自述。
  (四)为确保职称评审的严谨性与公正性,所有参评人员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答辩过程中,若发现参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骗取答辩资格的行为,将取消其答辩资格,严重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436-5233910
 
  附件:答辩人员名单
 
答辩人员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