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 白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网上信访 | 网上举报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一网搜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大安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26-01-09 收藏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做好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提高土地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结合大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我市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878.28公顷。其中工矿用地658.94公顷,占总量75.03%;仓储用地17.59公顷,占总量2.00%;商服用地12.22公顷,占总量1.39%;居住用地39.56公顷,占总量4.5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24公顷,占总量0.37%;公用设施用地2.48公顷,占总量0.28%;特殊用地0.16公顷,占总量0.02%;交通运输用地2.79公顷,占总量0.32%;水工设施用地141.30公顷, 占总量16.09%。

  二、供应导向

  1、保障项目用地供应。优先保障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用地,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加快促进民生改善、城市发展承载力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2、优化住宅用地结构。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商品住宅用地坚决贯彻宏观调控要求,立足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以满足居民改善性住宅需求为重点,严格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供应。

  3、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大力度推进存量换增量、地下换地上、资金技术换空间,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持续推进“增存挂钩”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盘活,促进低效用地挖潜焕新,要素配置和用地结构更加合理。

  三、保障措施

  1、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保计划执行。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发改、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政策协调、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等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研究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符合供地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

  2、积极强化服务措施,保证供地效率。供地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重大项目、重点民生项目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3、完善供地监督机制,加强供地管理。在土地供应过程中,自然资源、发改、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要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及时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或规定时间动工开发建设,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4、建立健全供地计划动态评价管理机制。在供地计划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实行供地计划情况动态评价机制,及时发现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计划实施的具体措施。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计划而需要调整的,按照计划编制程序进行调整,调整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大安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