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安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大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优化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稳步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全市政务服务事项2751项,全程网办事项达2478项,9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办。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减少审批环节150个,压缩审批时限531天,减少审批材料186份。全年“高效办成一件事”共办理5312件。推进“一照多址”“简易注销”等改革。在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情况下,允许经营主体在特定区域内跨地点经营,无需重复办理营业执照,降低企业扩张成本。实现简易注销和“代位注销”改革,通过简易注销退出市场的主体652户,全程电子化率达100%。
(二)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聚焦涉企执法领域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组织全市执法部门梳理涉企行政执法事项733项,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计划66个,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备案”APP操作实务培训会,全面推广“亮码入企”。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自查自纠,现自查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着力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27个,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30人。协调推动执法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14个。加强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专业培训。
(三)坚持需求导向,营造可感可及法治环境
做好“八五”普法验收总结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各类活动300余场次。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打造“小城大安普法短剧”品牌,制作普法短视频30余个,在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录播48期法治节目。加强法律服务保障,组建专业律师团队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培训等服务,线下开展企业法治体检30余次,通过微信、电话等线上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年均100余次。着力打造“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选取布设法律服务先锋岗点位1158个。
(四)依法化解矛盾,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物调、劳调、信调、诉调、警调”五调联动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年共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53件。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选派业务骨干进驻市综治中心开展调解工作,全面加强与乡镇(街道)协同联动力度。2025年,已建立健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6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15个。我市三名调解业务骨干代表吉林省参加全国首次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大比武”总决赛,荣获“全国优秀奖”并入选全国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人才库。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依法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总人数扩充到1120人。2025年选树乡村“法律明白人”典型3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需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和基层依法行政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持续优化。个别部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群众法治观念还有待提高,比如,一些群众对法律知识的宣传讲解不感兴趣,对法治宣传活动参与度不高。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夯实思想根基,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全覆盖。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与“定期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主体班次。全年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4期,覆盖530余人次。有效推动全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与依法办事能力整体增强。
(二)严格依法决策,确保依法行政质效提升
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重大事项,严格遵循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实现县、乡两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年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决策论证、纠纷调处等100余件次,其中参与重大决策论证10余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20余条。加强文件审查备案,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审核各类文件175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85件,提出审查意见建议400余条。
(三)聚焦行政化解,提升诉源治理质效
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推动行政争议“一次性”实质化解,畅通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渠道,全力推动府院联动机制效能实现系统提升。依法配合法院的判决和检察机关的监督活动,落实司法建议书,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及裁定,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备案工作;落实检察建议书等法律监督文书,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情况。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多措并举实质化解行政争议,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实现行政机关败诉率连续四年保持下降态势。2025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84件,依法受理62件,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争议12件;复议后诉讼案件1件,一审、二审均胜诉,诉源治理效果明显。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市将继续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方式,持续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丰富普法方式,提升法律宣传的精准性、实效性,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组织、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好主体责任,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