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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加快解决棚改逾期未安置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20-11-19 收藏

  《大安市加快解决棚改逾期未安置工作方案》(大政发〔2020〕16号)经市政府同意于2020年11月18日印发,现对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对超过补偿协议约定时间仍未安置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展专项治理。

  二、《方案》具体内容

  自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发现棚改逾期未安置问题后,我市出台了《大安市人民政府解决城市棚改逾期未安置问题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全市所有棚改项目,不留死角,至2020年年底前,基本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安置问题,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方案》完成时限

  自回迁安置住房分配方案出台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前。

  四、措施办法

  根据《大安市棚户区改造回迁住宅楼分配办法》《大安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要求,大安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多种安置方案。

  一是现房安置;二是货币安置;三是原址安置;四是开发企业要落实好过渡费的发放工作,保证按时足额支付。

  五、领导组织

  成立棚改逾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学廉兼任,负责解决日常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相关链接: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大安市加快解决棚改逾期未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