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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除了收取物业费,还要单独收取电梯使用费,合理吗

来信标题:

物业公司除了收取物业费,还要单独收取电梯使用费,合理吗

来信时间:

2020-04-09 09:56

 来信内容:


大安市盛世御景湾小区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的基础上,又额外收取电梯使用费,他们这么做有文件支持和法律依据吗?是合理的吗?

 

回复部门:

大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0-04-14 13:32

 回复内容:

大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与大安市隆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调查核实,该公司是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的前期物业服务公司,收费标准是由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该物业服务公司在与居民签订的《盛世御景湾小区服务协议》中已经明确了电梯使用费的标准,并且该住户已经与大安市隆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盛世御景湾小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