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本人陈贺于2021年10月3日入职大安市盛鑫公交有限公司担任公交车司机,直到2022年6月1日共8个月时间,一共支付我工资3个月的,还拖欠5个月工资不支付,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保险都不给我们缴纳。而且工作三个月后才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以后不按照规定给我们劳动者一份等诸多违法行为!我找过很多次,一直在推诿!现在没有生活来源,请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我们多次向法定代表人时喜臣以及管理经理周成波索要工资无果,态度不好,周成波说习近平来了不也得坐下来跟时总谈么,你找中纪委能咋滴,你找仲裁不也是小龙来得解决么,我有录音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