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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不给办理房产证,请大安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协助本人家人办理房产证

来信标题:

开发商不给办理房产证,请大安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协助本人家人办理房产证

来信时间:

2023-02-17 15:31

 来信内容:


问大安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家人于2019年与开发商“通辽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市分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自其处购买商品房一套,地址位于大安市惠阳街道金源小区(金源雅居),房产价款为320,000元,并于签订合同后向其一次性支付了全部价款,但开发商至今未提供办理房产证的所需材料、不协助办理房产证,请有关部门要求开发商为本人家人所购买的该房屋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已经拖延四年不给办理房产证,但同小区其他绝大部分住户已经办理,请有关部门要求开发商为本人家人办理房产证,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回复部门:

大安市慧阳街道

回复时间:

2023-02-23 10:00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针对您的提问,作出答复如下:

   经了解后得知您反映家人于2019年与开发商“通辽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市分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自其处购买商品房一套,地址位于大安市慧阳街道金源小区(金源雅居),房产价款为320,000元,并于签订合同后向其一次性支付了全部价款,但开发商至今未提供办理房产证的所需材料、不协助办理房产证的诉求问题,开发商在收到购房款后,有义务为买房人办理房产证,如开发商不予协助买房人办理房产证,买方可通过法律诉讼的形式起诉开发商来解决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