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诿扯皮
2025-02-22 08:46
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02-28 09:29
市民您好!针对您的提问,作出答复如下:
兴民公司与设计人员,投诉人共同到达现场。(1)两井距离322米(TS新建井-05与赵连俊老井)。(2)井距不足,两口井分别为同生村新加井23号,永乐村新建井16号。两村之间井无法共用。(3)井距不足(TL新建井07与同力村废弃井),其中老井为废井。
2、2025年1月2日第二次拨打市长热线反映问题。
兴民公司与设计人员共同到达现场实际勘察,电话沟通您,您要求乡政府,村委会一同勘察。乡政府,村委会不予理会此人,故您没有参加踏查。
经过设计人员实际现场测量未发现不符合300米井距的井。
3、2025年1月22日到农业农村局反映问题。
兴民公司与您共同到达现场现场测距,点位传输到设计部门,设计部门使用电脑测绘后的结论为:(1)TS新加井22号与TS新加井9号井距300米。(2)TS新加井22号与老井(杜国忠井)井距为260米,TS新加井9号与老井(杜国忠井)井距为289米,与设计部门,村委会沟通杜国忠井为废弃井。(3)TS新加井12号与村屯内老井井距为180米,与设计部门沟通,设计部门回复村屯内的井不在项目区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