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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地摊

来信标题:

摆地摊

来信时间:

2025-06-24 13:10

 来信内容:


    在大安可以在哪里摆地摊,如果要摆地摊,摊位费怎么收取,都需要什么手续,去哪里办理

 

回复部门: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5-07-01 15:27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针对您的提问,作出答复如下: 

经核查,诉求人反映情况属实,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已到达诉求人所举报地点,并告知投诉人根据《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不允许临街商户店外摆放。

第十一条:各临街(路)单位、个人和商户实行包环境卫生、包净化美化、包门前秩序的“门前三包”管理。各临街(路)商户,业户(包括商业、物资、加工业、修理业、服务业等)应当入室经营,严禁在室外摆放商品、样品、设施设备及其他影响市容的物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餐饮一条街除外。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