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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565089188D/2022-05923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大岗子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大岗子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岗政发〔2022〕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882565089188D/2022-05923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大岗子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大岗子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岗政发〔2022〕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3日
关于印发《大岗子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岗政发〔2022〕3号
 
各行政村: 根据大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安委字〔2022〕3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全国燃气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燃气安全工作。为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当前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根据大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安委字〔2022〕3号)文件精神,决定即日起在全镇开展城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制定如下工作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以“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组织开展覆盖城乡燃气领域的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化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事故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切实做到检查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制度健全到位、工作注重实效,有效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重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全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及其所属的场站、输配气站、中高压燃气管网、燃气管道等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居民小区、餐饮店、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燃气设施使用安全情况;全面排查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情况。要分阶段推动已排查燃气管线的改造升级,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定期开展管网检验,确保在役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工作全覆盖。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行业管理方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对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切实做到重点场所经常巡查、重点部位经常巡防,主动发现隐患并立即整改。
  2.燃气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城市燃气管道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供气企业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一般用户两年一次,重要用户一年一次的入户安检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排查整治重点
  1.燃气场站隐患排查。场站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防火、防爆等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是否到位;场站四周建构筑物与站内设施安全间距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场站消防供水系统、喷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安全警示是否醒目,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是否设置,安防系统是否24小时可靠有效运行;站内设备设施有无跑冒滴漏现象,电气线路是否防爆,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处在检定有效期内;站内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擅自改造等情况,有无违规充装气瓶现象;门禁管理是否严格,进入生产区机动车是否佩戴阻火器,有无人员携带打火机等火源、未关闭手机进入生产区等危害行为;站内及站外周边每日是否定期巡查,卸气监护是否到位,夜间值守制度是否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2.燃气管网隐患排查。燃气输配管道台账是否健全,是否对燃气输配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进行梳理建档并制定治理方案;地面警示标志是否全部规范设置,人员密集等重要部位燃气管线安全警示是否醒目,防撞、防攀爬措施是否到位;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是否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管线设施运行监控系统是否正常,管道及相关设施的巡线巡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要场所、重要地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巡查巡检频次有无增强,维修接报、人员值班和应急准备夜间是否正常。
  3.违法违规整治。大力整治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或个人转供液化气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和占压挪用燃气用地、侵占已建燃气设施防火间距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行为;私建、私拆、私自改动燃气管网设施和私自分户分表、私拉乱接燃气管线行为;坚决遏制违规充装气瓶、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混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企业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行为。对限期整改不到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该停产整治的绝不留情,该移交处罚的绝不手软。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排查阶段。重点对城镇燃气设施运行情况、燃气运输环节、用户用气安全、特种气瓶监管、燃气设施用地侵占等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穿透式安全隐患大排查,梳理形成燃气安全隐患台账。时间将在1--3月份期间内完成排查任务,镇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村开展排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二)重点整治阶段。(4-10月份)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结合前期排查过程中梳理形成的工作台账,分别制定安全隐患整治方案,将整治任务分解到周、细化到天,顺排工序、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镇政府将配合市住建局和燃气安全专家,通过明察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按照城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中的重点内容,对全镇城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人员,将第一时间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镇政府已经成立以镇长隋立新为组长、邱国利为副组长及各村书记为成员的领导组织,坚决做好燃气安全排查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要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各地受警示”,扎实做好城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范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安全意识。各村、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通过宣传、展示燃气事故案例展板、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大力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要详细向群众讲解正确使用燃气和燃气事故处置方法,介绍燃气使用过程中的常见隐患。要让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知识,掌握安全用气的基本方法和应急技能,切实打好安全生产这场人民战争,形成人人熟悉燃气常识、人人关心燃气安全、人人监督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各村、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察促整改,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燃气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镇政府将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格实行整治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确保限期整治到位。
  (四)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村、镇级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把城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企业和燃气管道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配齐配足应急救援物资,充实应急救援人员,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应急资源共享平台。要把排查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督促和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整改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出现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经营流程规范,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此文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大岗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大岗子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