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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0882E58485364B/2019-14218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12日
标      题: 大安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脱贫发〔2019〕17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12日
索  引 号: 12220882E58485364B/2019-14218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12日
标      题: 大安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脱贫发〔2019〕17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12日

  大安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

  大脱贫发〔2019〕17号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雨露计划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现就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按每生每学期1500元标准(春、秋学期各补一次,即每学年3000元)以一卡通(折)方式直补到贫困家庭。凡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领扶贫助学补助。所需补助资金从中央到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扶贫资金中足额安排。

  二、扶持条件

  一是精准识别且录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贫困家庭(特殊情况未录入的贫困家庭经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履行规定程序确认)。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贫困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二是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且在教育部、人社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扶持期限

  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9月15日

  (二)审核公示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

  (三)发放确认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五、工作流程

  (一)开展政策宣传,实现对贫困学生家庭全覆盖

  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采取发放宣传单、明白卡、粘贴画等形式入户宣传“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知晓政策和申领方法,入户宣传率要达到100%。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初、高中学校通过群发学生及家长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雨露计划”政策宣传,在校政策宣传率要达到100%。

  (二)核实身份信息,确保做到贫困学生不落一人

  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学生学籍审核工作,梳理汇总出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名单,组织做好学生申报、村、乡(镇)、学校审核工作,向市扶贫办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雨露计划”补助申请表、补助金额及补助台账;公安部门负责协助排查补助对象户籍信息,对新成长劳动力进行户籍筛查,学籍信息比对,确定有无遗漏补助对象,重点关注外迁户,防止到城外就学产生漏补现象;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所属村(屯)开展入户核查工作,排查出教育部门无法掌握但符合补助标准的学生(例如中专生),并确认学生是否入校就读;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负责入户排查补助对象,确保“应补尽补”,同步进行政策宣传,及时开展补贴资金发放确认工作;市扶贫办向财政部门下达“雨露计划”补贴资金计划,财政部门负责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三)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实现贫困学生应发尽发

  由市扶贫办牵头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抽取相应数量乡镇、村和补助对象,深挖问题隐患,实行销号整改,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不留死角。

  (四)组织排查工作,确保2019年秋季“雨露计划”工作全面启动

  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各乡(镇)提前组织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开展自检工作,查看工作指南是否已发放到村以上工作人员手中,政策宣传是否已经到户、补助发放工作是否已经开展到位、台账是否建立到位、录入是否全部完成。确保政策落地、工作落实、责任明确。

 

  大安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链接:《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