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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19-09-12 收藏

  为严格落实《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及《吉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吉扶办〔2019〕98号)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了《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大脱贫发〔2019〕17号),现对其政策解读如下:

  一、扶持对象都是什么人员?

  扶贫助学补助受益对象为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

  二、扶持条件都有哪些?

  扶持对象享受扶持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地的贫困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扶持期限是什么时候?

  一是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以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二是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四、补助标准是什么?

  扶贫助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五、补助方式是什么?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一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三)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期发放。

  相关链接:大安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