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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90XA/2020-09887
分  类: 基层卫生;综合监督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17日
标      题: 关于开展大安市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第二季度绩效考核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卫字〔2020〕8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17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90XA/2020-09887 分  类: 基层卫生;综合监督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17日
标      题: 关于开展大安市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第二季度绩效考核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卫字〔2020〕8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17日

关于开展大安市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第二季度绩效考核的通知

大卫字〔2020〕89号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为全面了解我市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完成情况,按照《大安市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大卫发〔2020〕72号)文件要求,市卫健局决定于2020年7月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第二季度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工作内容及质量标准,对家庭医生进行全面管理和综合评估,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考核依据

  1、《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医改办联发〔2016〕1号)

  2、《关于印发<吉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与签约服务费等有关意见(试行)>的通知》(吉卫联发〔2017〕65号)

  3、《关于印发<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付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63号)

  4、《关于印发白城市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卫发〔2020〕51号)

  5、《关于印发<大安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卫发〔2020〕72号)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文件出台、签约服务包制定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激励机制、项目宣传等。

  (二)数量指标。包括签约服务人群覆盖率应达到35%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家庭医生服务签约覆盖率要达到100%。

  (三)服务质量。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个性化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服务团队有效履约等情况。

  (四)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满意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有效率等。

  (五)资金管理。包括签约服务收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

  四、考核对象

  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全市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家乡镇卫生院。

  五、考核时间和时限

  从2020年7月20日-7月30日,具体考核时间提前一天电话通知,拟定每天考核3-4家单位。

  六、考核方法

  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综合考核,考核方式采用查阅工作资料、现场随机抽查、居民跟踪核实、问卷调查等多种途径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有机链接整合。

  七、考核结果应用

  (一)考核结果判定。考核结果采取百分制计分,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不包含90分),70 分以上为合格(不包含80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应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相衔接。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通报,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八、考核组成员

  组 长:王 凡 市卫生健康局主任科员

  副组长:郑广成 市卫生健康局基妇科负责人

  成 员:连 继 市卫生健康局扶贫科负责人

      林晓敏 市卫生健康局扶贫科科员

      李丽娅 市卫生健康局财审科科员

      王 威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科长

      李晓秋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科员

      董 来 市结核病防治所督导科科长

  九、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地把工作做到位,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对照,做好自查。

  2、考核纪律要求。考核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要坚持原则、深入细致,要全面、公正、客观、准确地评价被考核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对在考核工作中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的,责令其立即纠正。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大安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表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