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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18-07-25 收藏

  为贯彻落实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市民政局等12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大安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民政部、吉林省民政厅均以多部门联合发文形式下发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分别于6月29日、7月18日召开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殡葬管理,按照省民政厅等12部门印发的《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民宗局、市法制办、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和违规土葬和散埋乱葬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三、专项整治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强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合力推动、责任共担。

  二是积极稳妥,依法依规。针对殡葬活动的特殊性、敏感性,《实施方案》强调既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也要讲究方式方法,避免简单粗暴,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三是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强调要将当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既要集中整治、严格执法,形成威慑;又要从法规制度、监管执法、服务保障、行业自律等方面综合施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重点整治的问题

  这次专项整治问题主要集中在公墓建设运营,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方面,共3大类13种具体情形。这些既涵盖了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明确的问题,也提出了我市殡葬领域在散埋乱葬和违规出售棺木、沿街路两侧占道摆放销售丧葬用品、非法从事遗体运输等方面的问题。

  公墓建设运营方面,主要包括8种违法违规情形: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二是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三是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四是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五是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建造墓穴(墓位),埋葬骨灰的单人、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六是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七是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八是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销售方面,主要包括5种违法违规情形:一是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二是沿街路两侧占道摆放销售丧葬用品行为;三是违规出售棺木的行为;四是未经批准非法从事遗体运输的行为;五是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实施方案》还明确,将全市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散埋乱葬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违规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水源保护区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坟行为。

  五、专项整治的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分4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时间是今年8月上旬。要求各地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并向社会公布整治方案、投诉举报电话。

  第二阶段是全面自查,扎实整改,时间是8月中旬至8月下旬。要求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所属机构围绕突出问题开展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逐一整改落实。共涉及11个方面43项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如实填写、按时上报。

  第三阶段是开展督查,调研评估,时间是9月上旬。民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地进行督查,市民政局也将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各殡仪馆和各公墓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

  第四阶段是总结报告,完善制度,时间是9月15日前。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全市专项整治情况将于9月底前向市委市政府和民政厅报告。

  六、相关措施保障

  《实施方案》从5个方面对开展专项整治提出措施保障要求。

  在组织领导方面: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建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保障,并调动基层组织力量,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在落实部门职责方面:对联合发文的12个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推动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

  在综合施策方面: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管理线长面广的特点,强调要部门协同、行业自律、多点发力、多手段运用,完善涉及各环节、覆盖全过程的常态化监管。

  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要求针对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相关法规制度,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

  在宣传引导方面:要求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加强对相关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有效引导舆论,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相关链接:《大安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