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 白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网上信访 | 网上举报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一网搜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

《大安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19-10-12 收藏

  大安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实施方案》于2019年10月12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起草背景:

  为全面推进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实现城乡客运由目前的城乡客运班车向公交化运作模式的转变,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3〕12号)、《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吉交发[2018]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科学便捷的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为目标,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要求,整合城乡客运资源,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资源共享、衔接顺畅、经济便利、安全有序的城乡公交运行机制,为全市经济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三、《方案》的主要目标:

  通过对现有农村客运班车一体化改造,调整城乡客运经营主体和经营模式,逐步形成资源共享、城乡衔接、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城乡公交运行机制。力争到2019年年底完成大洼线、联合线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到2020年年底全面完成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任务,建立起以大安城区为中心,城区、城乡、镇村三级公交线路为一体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

  四、《方案》的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交通、发改、财政、公安、应急保障、税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推进农村客运班车公交化改造工作,确保农村客运班车公交化改造后发展更加协调、政策保障更加到位、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二)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根据道路条件、客源需求等情况,采取试点先行,分阶段实施,稳妥有序推进的方法,不搞“齐步走”和“一刀切”。

  (三)整合资源,规范运作。对城乡客运线路、车辆、场站等资源进行功能整合和系统布局,提高城乡客运通达深度和覆盖水平,实现城乡道路客运线路网络化;淘汰老旧车辆,推广新能源汽车,普及视频监控、电子报站、无人售票系统,降低人力、物力消耗;提高集约化、组织化水平,实现运营方式公交化、服务标准规范化。

  (四)统筹兼顾,平稳过渡。妥善处理好新开行的公交客运线路与目前经营的班车客运线路之间的关系,采取对现有客运班车实行资源化整合、改造的办法,实现班线客车向城市公交营运的平稳过渡和转变。

  五、《方案》的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

  1、宣传发动。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抓好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目的、意义,政策依据及措施,以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2.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心,细化工作步骤,落实工作任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

  1、本着节能环保、美观大方、安全舒适的原则,全面完成新准入公交车型的选型认定及数量配置等工作;同一条线路的车型车辆外体颜色、标志标识要统一。

  2、在站点的设置上,应遵循“安全、便民”的原则,根据群众出行需求和道路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停靠站点。

  3、完成城乡公交站点设置和线路规划工作。

  4、按照“成熟一条、改造一条”的原则,争取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农村客运线路的一体化改造。

  5、在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实施过程中,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抽调人员,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扰乱城乡公交运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提高阶段。

  根据公交运营中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调整优化城乡公交线路、站点和班次,全面完善城乡公交设施,提高公交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交出行需求。

  相关链接: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