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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897R/2024-01007
分  类: 教育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3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大安市教育督导2024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教督委办〔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7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897R/2024-01007 分  类: 教育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3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大安市教育督导2024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教督委办〔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7日
关于印发《大安市教育督导2024工作要点》的通知
大政教督委办〔2024〕1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特教学校:
  现将《大安市教育督导2024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大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教育督导2024年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推进教育信息工作和教育督导工作相结合,加快新时代教育信息化发展,结合《教育督导条例》,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聚焦教育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和难点热点问题解决,创新督导方法,发挥督导作用,全面推动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一、党建工作
  把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作为党支部学习核心内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意识形态,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坚持学思践悟新思想。抓实党员管理,继续强化“E支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志愿者实践服务活动;推进积极分子培养,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作用。
  二、信息工作
  1.加强教育信息队伍建设。各中小学、教育直属单位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骨干教师参加的教育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确定一名政治素养高、文字综合能力强的人员为信息员,从事教育信息的搜集、编辑、上报工作,负责人员有岗位变动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并做好工作交接,确保信息报送工作安全稳定。
  2.确保信息报送质量。报送的信息要体现大安教育事业的发展,体现时效性、新闻性。各校每月须报送三篇或三篇以上经校长审核的各类教育活动信息稿件;直属单位、局机关科室每月报送1篇信息稿件。
  三、督导工作
  1.完善督学责任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办法》和《吉林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完善督学责任区相关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督导任务,提升督学服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2.强化“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常态化督导。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持续将“双减”作为教育督导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开展经常性督导和专项式督导。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查阅资料、深入课堂听课、座谈会、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持续推进“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常态化督导。
  3.落实中小学校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时计划情况专项督导。督导中小学校课时计划执行情况,重点督导中小学校开设思想政治、劳动、体育、艺术、科学、健康等课程情况,通过查材料、进课堂、访学生等形式,对各校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导检查。
  4.推进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结合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开展第二期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重点督导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方面内容。
  5.开展学校(园)办学质量评价工作。按照《大安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安排,继续落实学校(园)办学质量评价工作,明确评价学校名单,完善评价方式方法,推进评价结果运用,确保评价工作落出成效。
  6.部署推进“两项认定”工作。贯彻落实《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和《白城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9)》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检工作,认真核对数据,查找不足,形成整改方案,为我市按时完成达标任务提供准确依据,为2025年接收省级评估认定工作打好基础。
  7.组织督学参加各级各类业务能力培训。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创设督学培训机会,多种途径,多种方法引领兼职督学和视导员进一步熟悉掌握教育督导工作规则,更新知识结构,开拓工作思路,提升督学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督导综合能力。
  8.做好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将安全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的重要内容,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及其举办者的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对在教育督导过程中发现的不重视学校安全工作、不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根据《吉林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和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9.开展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专项督导工作。按照白城市2024年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指标要求,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工作,根据完成情况下发通报。
  10.开展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活动。每年对在全市督导战线上信念坚定、工作严谨、作风扎实、业务过硬的视导员进行表彰,继续开展督导工作论文和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用先进典型带动全市督导工作再上新台阶。
  11.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按照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和部署,配合开展随机督导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1.2024年教育督导工作日程安排表.docx
2.2024年参与学校(园)办学质量评价学校名单.docx
3.2024年参与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