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6    点击数:

    2014年,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办函[2014]59号)、《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大安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201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等一系列举措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始终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设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量。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细化工作标准,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三)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我局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政府门户的信息目录分类,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门类,及时上传网站公开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局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单位的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和分工;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信访纠纷调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行政处罚、重大财务收支等情况及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2014年,大安市环境保护公众网共发布政府信息169余条。其中,规章制度33条、述职10条、方案16条、通知20条、工作责任制17条、汇报27条、规划12条、工作总结29条、调研报告5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公众通过大安市政务公开网站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可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2.公开栏

    在我局办公楼一楼设置了信息公开栏。

    3.触摸屏

    在我局办公楼一楼设置了电子触摸屏。

    4.宣传单

    我局2014年共发放环境保护宣传单3000余份。我局工作人员深入大街小巷与广大市民面对面宣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生产生活消费时刻都在发生,我们倡议:“提高你的呼声 而不是海平面、“向污染宣战”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

    5.召开会议

    我局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座谈会,向全局干部职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通报我局近期工作,征询意见,接受监督

    6.报社、电台、电视台

    通过报社、电台、电视台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和关注的环境保护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重要工作信息,保障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4年,我局所有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项目都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5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所掌握的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大安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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