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2    点击数: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大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2018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等一系列举措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始终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2人专门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设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量。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细化工作标准,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三)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条例》规定,结合政府门户的信息目录分类,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传网站公开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局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部门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和分工;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信访纠纷调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行政处罚、重大财务收支等情况及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2018年,大安市环境保护公众网共发布政府信息74条。其中,行政许可55条、行政处罚2条、监督检查15条、其他2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公众通过大安市政务公开网站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可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2.公开栏

    在我局办公楼一楼设置了信息公开栏。

    3.触摸屏

    在我局办公楼一楼设置了电子触摸屏。

    4.召开会议

    我局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座谈会,向全局干部职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通报我局近期工作,征询意见,接受监督 。

    5.报社、电台、电视台

    通过报社、电台、电视台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和关注的环境保护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重要工作信息,保障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五、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所有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项目都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所掌握的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大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