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5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大安市政府的要求,特编制2019年度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等一系列举措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始终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2人专门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设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量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细化工作标准,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三)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条例》规定,结合政府门户的信息目录分类,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传网站公开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所掌握的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无)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