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1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大安市政府的要求,特编制2020年度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等一系列举措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始终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2人专门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设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量。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细化工作标准,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三)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条例》规定,结合政府门户的信息目录分类,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传网站公开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二是公开时效性不强;三是科室之间沟通协调不够顺畅,一些信息不能及时通过正常程序上网公布,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信息公开滞后;四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下步改进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充实、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手段,深化公开效果,健全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考评机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对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热点、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公开,促进生态环保工作的全面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