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海坨乡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2-23    点击数:

  2009年,海坨乡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全面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着力打造阳光、服务型政府,并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我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海坨乡党委、政府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乡政府办公室作为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负责部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农经站长、民政办主任、司法所长、土地所长、秘书等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人员配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按照分工,分别专门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按照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全乡工作实际,海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海坨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编制了《海坨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海坨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有关原则,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遵循政府公开条例等制度性文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为有效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加大政府决策的落实力度,实现建立学习型、效能型、廉政型、服务型政府的最终目标,我乡建立了依法行政、高效施政、廉洁从政和监督检查四项长效机制,从制度上强化保证。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公示制,及时化解各种矛盾。通过建立政务公开承诺办理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做到有诺必践;通过建立政务监督评议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通过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乡主要采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具体情况为: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查询服务,受理投诉、咨询申请服务。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尽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包括政策法规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业务管理类信息及其他。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包括规范性文件,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如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及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 

  (三)公开的及时性 

  我乡能够及时的发布政策法规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在乡内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板,及时公布群众关心的政策法规类信息、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如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2009年,我乡没有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目前,海坨乡政府和工作部门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乡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按照《大安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外,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都应如实公开。2010年我乡突出抓好学校、医院等行业的办事公开。同时把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社保扶贫、税费征收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凡涉及“三农”的重大政策和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多种方式公开,加大土地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措施、以及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集体资源处理、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等事项的公开力度。 

  大安市海坨乡人民政府

  201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