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乐胜乡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19    点击数:

    2014年,乐胜乡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按照及时、准确为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现将有关事务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部署,乡政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班子有关成员任副组长及成员,全面负责乡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工作,并指定乡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办人,乡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及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审核、监督等具体工作。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公开意识。不定期组织经办人员、有关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派指定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全面了解信息公开内容,熟悉信息公开流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推进网站建设,深化公开渠道。配合市政务信息网的建设,及时跟进做好的政务信息网,在乐胜乡政府子网站首页显眼处,专门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丰富了网站栏目设置,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将所有非涉密的文件均第一时间上网公开,对于一些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主动在乡政府网站上公布。并根据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了《大安市乐胜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大安市乐胜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了使公众了解信息更方便、更透明,乡政府采用在政务网上开辟专栏的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4年12月19日,乡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条,其中包括1、政府规范性文件;2、重点工作;3、人事信息;4、其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乡政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条例》实施以来,乡政府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坚持为民、利民的原则,至今未收取任何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乡政府对形成的政务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开展时间不长,经验不足,乡政府在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乡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及时性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工作能力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还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下一步乡政府将在以下几方面努力改进,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时效性。明确各个方面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明确操作简便、明了的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 

  二是推进乡政府子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加大管理力度,增强技术支持,努力为群众打造一个能方便、快捷地了解乡政府政务信息的平台。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与指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例会,加强交流,积极开展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乡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乐胜乡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