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乐胜乡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07    点击数:

    大安市乐胜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以及大安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通知的要求,根据大安市乐胜乡各村及各个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问题等五个部分组成。 

  2013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深化规范为主线,坚持在督查督促和交流服务、面上公开和点上延伸、及时公开和安全公开上下功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走上规范化道路。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扩大专项工作人员队伍。对现有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位,对填报信息内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内容安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3人,兼职人员18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规范化。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不仅在政府的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在本部门专网和局域网内大力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建设,提高政府信息查阅服务能力,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公开主体单位的指导,督促其及时公开社会公众关注热点信息。 

  (三)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要求信息工作人员对已公布的信息及时进行检查,对发生变更的内容及时更新,对新发生的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加强公共事业单位和乡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大安市乐胜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力求各部门完善政府信息各项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村屯延伸。 

  (五)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放在重要位置,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各部门工作加强电话联络和沟通,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17条。 

  (二)公开的内容。 

  1.规范性文件:13条;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0条;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0条; 

  4.财政预决算信息及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0条;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0条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0条 

  7.行政许可(审批)办事指南和办理结果:0条;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2条 

  9.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0条;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0条; 

  11.行政处罚事项的办事信息、裁量标准及其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情况:0条; 

  12.城乡建设的管理的重大事项: 2条; 

  1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0条; 

  1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0条; 

  15.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0条; 

  16.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房屋维修基金、彩票公益金等社会公共资金的运行、管理和使用情况:0条; 

  17.行政机关机构编制的公务员招录、选调等情况:0 条。 

  (三)公开的形式。目前,在我乡采取的主要公开形式有两种,一是网上公开,二是建立查询点。 

  (四)公开的及时性。所有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全部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申请情况:2013年,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例。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目前为止,我乡尚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主要问题 

  从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看,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二是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到位,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公开内容的含金量还有待提高,信息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的内容与当前政府工作重点、社会公众关注热点还有一定差距等。 

  六、2014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督查监察。继续通过网上监察,对各单位内容更新予以实时监察跟踪。二是抓指导交流。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为重点,通过建章立制、指导交流、典型示范,进一步把非政策文件类信息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社会公众关联度高的信息公开出来,推动政府信息在主动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有效公开深化推进。三是抓社会宣传。通过一定形式的新闻载体、新闻宣传,让群众更多更好地享受政府信息公开带来的好处,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加快打造阳光政府新形象。 

乐胜乡人民政府

201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