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烧锅镇乡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9-01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大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大安市烧锅镇乡人民政府编写。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我乡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认识,统一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实行政务公开,让人民了解政府的工作,参与政府的决策,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乡人大对乡政府实行监督的重要载体。我们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不能局限于一朝一夕,要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必须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二)突出重点,规范程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我们讲求实效,根据我乡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累计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5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乡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咨询处理及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我乡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 

  五、2016年工作安排 

  (一)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 科学、民主决策。 

  (二)强化责任落实。一是依法依规做好本职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把好信息公开关;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继续做好信息的选择、报送、校对工作;三是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凡是符合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报批后第一时间予以公布。

大安市烧锅镇乡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