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我局坚持把城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了解城管信息的重要举措,把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作为抓好城管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狠抓落实,城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政务信息“五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行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要求各中队、科室明确工作要求、目标和任务,扎扎实实抓好落实。在年初工作安排时,局领导班子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其他各项城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局法制科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区城管执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推进、监督检查。

  (三)创新公开形式。一是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内容的更新及管理维护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城管法律法规和工作重点内容,提高城市管理工作透明度,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延伸。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及时发布城管信息,更新部门职能、机构设置等城管信息并向公众公布,让市民及时了解城管工作动态。三是扩大宣传范围。利用社区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进行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