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群众了解城管信息,把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作为抓好城管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狠抓落实,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转变管理职能,实现管理创新。
  (一)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政务信息“五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行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办科室,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其他各项城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齐抓共管,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三)创新公开形式。一是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内容的更新及管理维护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城管法律法规和工作重点内容,提高城市管理工作透明度,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不到位,局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部分科室的信息公开依然不够及时,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内容不全面,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范围还不够广,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不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公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两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及时发布城管信息,更新部门职能、机构设置等城管信息并向公众公布,让市民及时了解城管工作动态。二是扩大宣传范围。利用社区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进行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