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联系方式,电话0436-5347105;地址:大安市长白南街51号;邮编:131300。
  一、总体情况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群众了解城管信息,把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作为抓好城管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狠抓落实,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转变管理职能,实现管理创新。
  (一)组织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现代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8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政府信息均为通知类,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形式向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等,发布政务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信息。借助主流媒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按照《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引,确定办理流程并集中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3年度,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的通知》文件要求,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要求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发布,统一文本格式和字体字号。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法定内容按照上级要求,不落项,采取超级链接方式减少二次录入,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保持数据一致性。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2023年分别组织了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学习。一次是局领导及重点科室的负责人的重点学习;还有一次是全局上下各个科室所有人进行了系统学习。同时在局门口及辖区重点商家悬挂宣传条幅15条,利用LED显示屏滚动宣传《条例》20次。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指标,通过考核,强化工作落实各项法定公开义务,明确工作标准,提升工作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深刻认识到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和发展。通过梳理,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透明;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2023年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一是制定全面的信息公开政策。在制定信息公开政策时,应考虑到公众的需求和利益,保证政府发布的信息内容既合法合规,又能够满足公众日常生活和办事的需要。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保证信息公开的透明性和全面性。二是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评估机制。政府机关可以考虑建立评估制度,评估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不断完善;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全员培训,全面增强经办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切实提高其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