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财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1-13    点击数: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9年,大安市财政局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积极稳妥地做好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工作议事日程,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局领导和科室人员的工作调整,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并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明确了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形成了有负责、有分工、有合作的“三有”工作机制,完善“领导把关、科室配合、人员协作”的工作格局,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机制。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大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推进政府重要会议公开、推进督查和审计情况公开、规范发文登记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今年,根据机构职能和人员配置变动情况,我局及时更新了局领导简介、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等机构与人员信息、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相应内容等,确保相关信息动态常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载体建设。我局继续加大人力、物力和技术投入,做好本局门户网站的运维服务,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同时,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在大安市公开统一平台、吉林省财政网上公开政府信息。二是主动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送交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送交规定,及时送交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件,方便群众查阅。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板报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形成了多层次、多角度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二、围绕省、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2009年,大安市本级顺利完成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建设工作,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阅、监督。全市各单位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全部完成建设并实现内容上线,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也实现了统一公开。

  (二)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监督条例的要求,及时将我市政府债务信息随预、决算报告及报表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完整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已公开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同时公开了全市和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情况,包括地方政府债券规模、类型、使用、偿还等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我局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业务审查和保密审查,2009年未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财政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公开内容上,我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除对市本级财政预决算报告公开外,还将每月财政收支情况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在公开渠道上,除了在规定网站上公开信息外,还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文件,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络与沟通,通过编写简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办事流程、政务动态等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不断促进我局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各环节流程,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场所,接待场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申请人提供咨询、填写表格、资料审核等服务。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不断深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积极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全面加强财政门户网站建设,以门户网站为财政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公开财政信息、解答公众咨询,将财政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保证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大安市财政局

2010年1月13日